近日,四川、河南开封、河南信阳等地银行业协会相继发布关于汽车消费金融业务的自律公约,规范汽车消费金融高额返佣等问题。以下是相关情况介绍: 高额返佣模式及问题模式介绍:银行机构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高额佣金,以引导经销商向消费者推介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银行客户经理因贷款指标压力寻求与经销商合作获取批量贷款,经销商为获返佣利润也愿意拉贷款。存在问题: 不正当竞争:利用高额返佣抢占市场份额,属于不正当竞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机制,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损害消费者权益: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和经销商忽视产品质量和服务,追求短期利益。向消费者推介高佣金金融产品,加剧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做出非理性决策;诱导消费者提前归还贷款,可能带来经济负担甚至影响信用记录;部分“高息高返”业务利息不透明,消费者可能背上高息债务。 增加金融风险:部分经销商为拿返佣协助客户虚报收入或提供虚假资料,增加银行信用风险,扰乱市场秩序。 规范措施四川: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发布的自律公约要求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与汽车经销商合作模式,降低对客实际利率、合理确定佣金比率,不得以高额返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河南开封:开封市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自律公约签约会,要求做到“三个杜绝”,即杜绝汽车经销商向客户推介高佣金汽车金融产品、杜绝诱导消费者提前归还贷款、杜绝扭曲消费者真实贷款意愿。 影响及趋势对行业的影响:有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形成更细分的市场分工体系。银行策略调整:已有银行叫停“高息高返”,转向“低息低返”模式,如将贷款返佣比例下调,年费率同步下调,同时提前还款政策收紧。市场竞争格局变化:银行车贷政策收缩后,可能为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创造扩张契机,促进汽车金融产品多元化,倒逼行业差异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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