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0日,广东省消委会针对广东一地区检察院办理并判决生效的涉老诈骗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要求被告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超15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这是广东提起的首宗维护老年人权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全国消协组织涉老诉讼第一案。该案属于典型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的案件。被告公司在广东省内10个地市设立数家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2018年至2022年近五年时间内,相关被告持续低价购进众多食品、保健品以及保健用品,以“低价按摩”“免费吃喝”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到门店,再通过“专家问诊”刻意夸大病情,诱骗老年人购买并无治病功效的保健品,销售规模超亿元。2023年6月,当地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相关当事人犯诈骗罪。检察机关因认为相关违法行为涉嫌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案件线索移送广东省消委会。广东省消委会经梳理研究证据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被告欺诈,判令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还提请法院支持权益受损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或由消委会支持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以实现对受害消费者的经济赔偿。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希望通过本次诉讼,增强老年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震慑侵害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唤醒社会各方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为“银发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该案对于打击震慑消费领域坑老害老恶劣违法行为,探索以公益诉讼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标志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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