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以下是该评价办法的具体内容:评价指标构成: 定量评价指标:反映公司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贡献度及相关能力。其中,科技金融指标包括科技创新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金额及数量等;绿色金融指标包括绿色债券及低碳转型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普惠金融指标包括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及中小微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民营企业债券承销金额及数量;养老金融指标包括代销个人养老金产品规模;数字金融指标包括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与证券科技类奖项情况。 定性评价指标:反映机制建设和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机制建设指标包括是否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是否规范建设相关领域专业化组织架构体系,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业务资源持续投入指标包括证券公司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持续投入综合增长率。 附加项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发挥功能作用、积极落实年度相关重点政策、创新示范等情况。指标分值设置:科技金融指标赋分相对较高,共50分,其中科技领域债券融资10分、科技领域股权融资16分、科技领域并购重组12分、科技领域股权投资12分。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各赋10分。评价原则: 聚焦重点,动态优化:按照稳起步原则,聚焦核心业务、突出功能作用,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指标成熟度、数据可验证性等因素选取评价指标,以提高评价工作质效,并根据试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 加强统筹,做好衔接:与协会现有社会责任、债券执业质量、数字化能力成熟度等专项评价做了统筹衔接,各有侧重,以减少重复评价,并减轻公司报送负担。 综合评价,公平客观: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领域,在指标设定、计分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同类型公司资源禀赋差异,鼓励各类行业机构积极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评价程序与结果运用:专项评价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开展,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评价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规定与协会现有的其他专项评价总体保持一致,评价结果将报送证监会,供监管部门在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中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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