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市场传闻称“炒美股今年要开始收税了,最晚明年开始收”,引发了投资者的关注。富途证券、老虎证券、雪盈证券等券商对此紧急发声,均表示目前暂未收到相关通知。事实上,按照中国现行税法规定,中国居民的境外所得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交易美股的收入也属于境外所得的一种,按道理应该纳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为中国境外所得,应按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境外股票交易,目前中国尚无相关免征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将股票转让所得归于“财产转让所得”,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按照中国税法相关规定,中国税收居民转让财产,应当在每次发生转让交易时,根据转让财产的收入减除相关成本费用后,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在实际征管中,允许纳税人按照纳税年度盈亏相抵,但不允许跨年结转抵扣。此外,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及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目前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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