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汇总整理并曝光了6起产品质量领域“内卷式”竞争违法典型案例,涉及电力电缆、新能源燃料、肥料及电动自行车等多个行业。具体案例如下:海南环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力电缆产品案:2024年8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在海口市秀英区某项目工地发现正在使用的电力电缆质量不合格,该批电缆由海南环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当事人共销售不合格电缆1528米,货值金额64.65万元,违法所得6.36万元。2025年2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销售,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6.36万元、罚款113.13万元(罚没合计119.49万元)的行政处罚。绍兴宏冠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案:2024年8月1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交办“非标油”案件线索,指向绍兴宏冠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的“液蜡醇醚复合柴油机燃料”。经检测,该燃料5个项目不合格。其货值金额为24.57万元。2025年6月14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没总计31.17万元的行政处罚。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肥料案:2024年7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现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待售的“好福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涉嫌冒用他人厂名。经查,该批肥料非经正规进口,相关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明。2025年5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作出没收肥料23.6吨、没收违法所得0.95万元、罚款23.04万元(罚没合计23.99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市静安区可旺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10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静安区可旺车行销售的“极核”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查,发现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购进5台,货值金额2.20万元,售出1台,违法所得0.14万元。2025年2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14万元和罚款2.20万元(罚没合计2.34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市杨浦区安城桥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10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杨浦区安城桥车行销售的“绿源”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查,发现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照明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采购4辆,货值金额0.87万元,已售出1辆,违法所得700元。2025年4月18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车辆、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和罚款1.74万元(罚没合计1.81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非法改装非机动车案:2024年7月19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部门移送线索,查处上海乐舸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非法改装非机动车案。当事人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将采购的10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原有48V蓄电池全部改装为60V蓄电池后售出,违法所得为0.32万元。2025年4月3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32万元和罚款1.46万元(罚没合计1.7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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