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健康体检质量控制规范》。这是京津冀3地协同制定卫生标准中首个健康体检领域标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实施。该规范适用于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对健康体检服务的质量控制提出了全面要求。具体内容如下:场地要求: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应相对独立,与机构的门诊、急诊及病房等医疗场所分开。体检区域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若医疗机构为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中心,医疗用房面积不应少于总面积的75%。人员配置: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应配备1名主治医师并相对固定;至少配备2名主检医师负责出具、审核并签署健康体检报告,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培训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内科或外科执业医师担任;至少配备10名护士。报告要求:健康体检场所应根据受检者具体情况给出个性化指导建议,避免模板化处理,并在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报告时限内出具体检报告。此外,该标准聚焦健康体检质量控制的核心环节,强调“检前—检中—检后”全流程质控覆盖,以及健康体检报告审核管理和重要异常结果的及时处置。其发布实施后,将实现京津冀三地同质同标,有效提高区域内健康体检服务质量与安全性,增强健康体检与管理产业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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