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审理彩礼纠纷 营造文明婚嫁新风
古稀之年的牛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期待的“黄昏恋”竟会因彩礼对簿公堂,而这样的案例正在全国各地法院不断上演。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涉老年人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古稀之年的牛某经婚介所与孙某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牛某答应给孙某25000元作为彩礼。
后因孙某患病,牛某认为对方隐瞒健康状况骗取彩礼,要求分手并退还彩礼,最终法院判决孙某返还价值5000元的金手链。
这起案件反映了当前彩礼纠纷的复杂性与普遍性。
01 彩礼纠纷:从民间习俗到法律争议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增多,类型日益复杂,从婚约财产纠纷到离婚彩礼返还,从青年男女到老年人群体,均可能涉及彩礼争议。
彩礼,作为婚姻约定中的传统习俗,本应是美好婚姻的祝福,却在实际生活中常常成为引发矛盾的导火索。
彩礼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即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行为。
当婚姻关系未能建立或短暂存续后解除时,彩礼的处置便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三种情形。
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进一步统一了裁判标准,为妥善处理彩礼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02 裁判规则:彩礼返还的认定标准与考量因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判。
在认定彩礼范围时,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
而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以及为表达或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不属于彩礼。
关于彩礼返还的具体规则,司法解释区分了不同情况: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03 以案释法:典型彩礼纠纷的裁判思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各级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也向社会公众清晰传达了司法立场。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孙某在四年内涉及三起离婚纠纷,每次都是结婚仓促,婚姻关系维系时间短,且收取了较高数额的彩礼。
法院调查发现,这几段婚姻中,男方均表示婚后双方只有夫妻之名,孙某在发生矛盾后即回娘家居住,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思表示。
法院综合全部在案证据,认定孙某的行为属于“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判令解除婚姻关系,由孙某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
在另一起案例中,王某与李某建立恋爱关系后一直异地生活,李某主动与王某联系时几乎均以索要钱财为目的。
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相处模式、感情基础、资金往来等各项因素,认定李某对感情持漠视态度,系借婚姻索取财物,判令其返还从王某处取得的全部财物。
这些案例清晰表明,无论是恋爱关系还是婚姻关系,都需要双方当事人以感情为基础、共同付出方可维系。
如果一方仅是将“缔结婚姻”作为哄骗的噱头,实质上是想让另一方陷入对未来长久共同生活的错误认知,从而心甘情愿地为其出钱买单,这就是一种“婚骗行为”,无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都不能掩盖其非法目的。
04 多元共治:婚俗改革与文明新风建设
妥善解决彩礼纠纷,仅靠司法裁判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婚恋新风。
各地政府正积极采取行动,推动婚俗改革。2025年重庆市婚俗改革宣传周于10月18日至24日举行,以“婚育新风尚·幸福向未来”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婚俗改革宣传活动。
重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构建了“市级+区县+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网络,建成婚姻家庭辅导室832间,并以“家和计划”项目为依托开展全周期服务,年均直接服务超10万人次。
大足区作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取得了显著成效,新人中低彩礼、零彩礼比例达85%以上,选择旅游结婚、集体婚礼等新型结婚方式的占30%以上。
村规民约在推进移风易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蔡市镇邓家铺村将移风易俗的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摒弃陈规陋习。
“我们村的婚丧嫁娶在村规民约上都有明确规定,红白喜事不超过20桌,邻里之间来帮忙不收取任何费用。”邓家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伍金波介绍。
类似的,北海市海城区驿马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近日组织开展了“简办婚丧 遵规守约”文明实践活动,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05 裁判理念:平衡各方利益与倡导文明价值观
法院在审理彩礼纠纷案件时,不仅要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合理地分配权利义务,还需通过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形成文明婚恋新风。
法院需注重平衡双方利益,既要保护给付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因高额彩礼陷入经济困境,也要尊重接收方的合理权益,避免一概而论。
在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中,原告邝某与被告胡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成婚,邝某支付了彩礼6万余元。
但因胡某的精神健康状况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未办理结婚登记。
法院通过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3万余元,并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这一案例体现了法院在化解家事纠纷中倡导诚信、和谐的婚姻家庭观念,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双方过错因素,作出合乎情理的裁判。
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四中,双方未缔结婚姻且未实际共同生活,本应返还全部彩礼,但考虑到未能缔结婚姻系因男方故意隐瞒身患不能生育的重大疾病导致,法院没有简单判决全部返还,而是通过调解酌减返还数额。
从乡村到城市,从青年到老年,一场关于婚姻习俗的变革正在悄然发生。在重庆市大足区,85%以上的新人选择低彩礼或零彩礼,30%以上的人选择旅游结婚或集体婚礼等新型结婚方式。
在永州市冷水滩区邓家铺村,红白喜事不超过20桌已成为村民共识。这些数据背后,反映的是人们婚恋观念的深刻变迁。
婚姻不是开盲盒,幸福不能作赌注。当彩礼回归“礼”的本质,当婚姻建立在爱与诚信的基础上,家庭会更加和睦,社会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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