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一11岁男生遭多人殴打,5名涉案未成年人被送专门学校矫治
一桩发生在校外未成年人之间的暴力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青少年犯罪与教育问题的深刻反思。
2025年10月14日晚上10点左右,江西省鄱阳县双港镇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殴打事件。12岁的王某豪因琐事与11岁的王某先产生矛盾,随后纠集了另外四名未成年人——14岁的程某文、13岁的王某轩、13岁的王某馨和12岁的王某坚,对王某先实施了殴打。
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处置,第一时间将全部涉案人员抓获。
01 事件经过与警方处置
根据鄱阳县公安局10月25日发布的警情通报,这起未成年人殴打事件发生在校外,受害人为11岁的男孩王某先。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抓获了所有涉案人员。
经过详细调查,警方确认这起暴力事件起因仅仅是日常琐事引发的矛盾。
12岁的王某豪因与王某先发生争执,便召集了另外四名未成年人共同对王某先进行殴打。
受害人事后经过司法鉴定,伤情被认定为“轻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警方通报指出,王某先“伤情平稳,恢复良好”,教育、公安等部门正在对受害人及家属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扶。
02 处理结果与法律依据
根据警方通报,涉事的五名未成年人均被送至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其中,14岁的程某文还被依法作出了治安处罚。
这一处理结果体现了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该法专门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规定了矫治教育措施。
专门学校(过去常被称为“工读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特殊组成部分,旨在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提供纠正行为、学习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场所。
在这些学校中,学生不仅要接受文化教育,还要接受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帮助他们重回正轨。
03 社会反响与警示意义
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许多网友对未成年人暴力行为表示担忧,认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当共同承担起青少年教育责任。
有评论指出,这些打人者“小小年纪这么凶恶这么残忍,必须严肃惩处”,并认为“家长没教好孩子也难辞其咎”。
也有网友呼吁,对未成年人霸凌行为应当采取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包括经济处罚等手段。
警方在通报中特别呼吁广大网友“不传播、不扩散相关视频,避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这一提醒体现了对受害人隐私和心理健康的保护,也避免了网络传播可能带来的模仿效应。
从江西鄱阳这起未成年人殴打事件的处理来看,我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正采取日益规范的处理流程——既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矫治教育,又为受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支持。
专门学校的矫治教育与治安处罚的结合,体现了既有教育挽救,又有适当惩戒的双重原则。
正如警方所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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