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多部重要法律草案将提请审议
法治中国建设步伐加快,立法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后首次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拟审议多部重要法律草案。
这些法律草案涵盖海洋强国、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等多个关键领域,体现了国家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心和方向。
01 会议背景:立法与改革的同频共振
二十届四中全会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
闭幕后次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便迅速行动,召开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公布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彰显了立法工作与改革决策的紧密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王翔在记者会上表示,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包括海商法修订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等。
这些法律案的审议,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立法保障改革的重要举措。
02 海商法修订:护航海洋强国建设
海商法修订草案将迎来第三次审议。此次修订积极适应海事实践发展趋势,吸收借鉴最新国际公约精神,合理平衡各方利益诉求。
修订草案三审稿拟作出多项主要修改:增加船舶所有权登记状况查询的规定,完善船舶抵押权清偿顺位的规则。
同时,增加卸货港无人提货时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的规定,删除承运人识别的推定规则,增加相关反制条款等。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草案新增了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一章,结合我国海事领域多年实践和成熟做法。
规定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责任承担及免责事由、油污损害责任保险制度与基金制度等,为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从制度层面提供了保障。
03 网络安全法: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并重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将提请第二次审议。修正草案二审稿充实了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
最为引人关注的是,修正草案二审稿拟增加一条关于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框架性规定。
内容包括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同时,创新并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这些规定为人工智能这一战略性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04 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与责任追究并举
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将提请第二次审议。污染防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多项主要修改。
包括充实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增加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的内容;加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等。
在结构上,污染防治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分为九个分编,覆盖了传统污染类型与新型环境污染问题。
这一体例结构首先考虑的是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其次是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的治理。
然后是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
为防止生态环境领域“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增加了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
将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的适用情形,明确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05 基层治理法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将提请二次审议。两部法律草案的二次审议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增加了关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规定。
同时,进一步充实了村委会、居委会的职责,规定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留守)儿童”和“协助调解物业纠纷”。
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期限要求,规定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居务公开。
此外,还明确了村(居)务监督机构的任期,规定其成员可以列席村(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向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
06 新兴立法领域:公益诉讼与耕地保护
本次常委会还将首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和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明确案件领域和办案原则,合理配置检察机关办案职权,规范完善诉前程序,规定审判与执行程序。
这部法律的制定,将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则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
这部法律草案的审议,体现了国家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随着这些法律草案的审议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进一步健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家立法机关将继续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原则,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在法治的轨道上,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正一步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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