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收储兜底秋粮收购,守护大国粮仓与农民利益
秋收遭遇连续阴雨天,种粮农民的心却踏实了许多——国家政策性收储为他们撑起了保护伞。
今年秋收遭遇连续阴雨天,给秋粮收购带来严峻挑战。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收储托底作用,支援市场化主体加大收购力度,切实保障农民收益。
这一“政府托底、市场激活”的双轮驱动模式,为秋粮收购注入信心和底气。
01 市场与政府:双轮驱动格局
我国已形成以市场化收购为主、政策性收储为辅的收储格局。
从收购结构看,市场化收购占比超过九成,已成为粮食购销主力军。
政策性收购占比不足一成,但这“不足一成”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托底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刘焕鑫在“十四五”时期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效新闻发布会上强调:
“实践证明,我国采取的市场化收购+政策性收储的政策,是符合国情、粮情的一项制度安排,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02 稳定预期:政策性收储的锚定作用
政策性收储对稳定农民预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提前公布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设立明确的价格底线,上不封顶。
这一“价格锚”有效稳定了农民的心理预期——只要是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行情再不好,也能以最低收购价卖掉。
从根本上解除了“种粮亏本”的后顾之忧。
有了这个保底预期,农民就敢于进行长期投入和生产规划,购买优质种子、化肥、农药,投入更多人力开展粮食生产。
如果没有政策性收购,在丰收年份,粮价可能出现恐慌性暴跌,严重挫伤农民积极性。
03 平滑波动:弥补市场失灵的政策工具
政策性收购具有稳定市场预期、弥补市场失灵、平滑周期波动的重要功能。
国家公布最低收购价政策后,所有市场化主体会根据这个政策信号作长期的采购、生产和销售计划。
这有助于形成稳定、一致的市场预期,避免因恐慌或投机导致市场剧烈波动。
新粮集中上市期间,若市场价格跌破最低收购价,国家及时启动托市收购,能够有效遏制市场看空情绪。
这种做法防止因短期供给过剩引发“踩踏式”卖粮,避免恐慌情绪蔓延。
04 法律保障: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三十八条对政策性收储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根据粮食安全形势和财政状况,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政策性收储。”
我国目前实行的政策性收储主要是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不启动执行预案;当粮食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启动执行预案。
中储粮集团公司作为执行主体按照最低收购价格收购粮食。
05 秋粮收购: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利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举行了部分省份粮食收购和产销衔接推进会议,明确相关方面要切实扛稳扛牢粮食收购责任。
会议要求,牢牢守住农民 “种粮卖得出” 的底线,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围绕秋粮收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了多方面工作:
多举措支持市场化主体加大收购力度,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切实增强市场购销活力;
充分发挥政策性收储托底作用,规范执行储备收储轮换、最低收购价收购相关政策;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后服务,加强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减少粮食产后损失。
06 仓储设施:租赁社会资源充实收储能力
为有效利用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缓解部分地区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仓容不足的矛盾,国家多部委曾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允许租赁社会粮食仓储设施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
政策性粮食包括国家临时储存(备)粮、最低收购价粮,但不包括中央储备粮。
符合条件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承担收储任务的中央粮食企业集团直属企业可作为承租企业租仓收储。
这一政策既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又确保了国家宏观调控任务的完成。
国家通过政策性收储,在粮食供过于求时吸纳余粮,充实国家调控资源;在粮食供给短缺时有序投放,稳定市场价格。
这一吞一吐之间,熨平了市场波动。
正如秋日粮仓里金黄的稻谷,政策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共同编织成一张安全网。
它不仅接住了农民沉甸甸的汗水,也守护了大国粮仓的安稳与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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