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北京昌平某小区四楼业主姜先生将自家地下室改造成大鱼池饲养锦鲤,导致一楼邻居李先生一家饱受噪音困扰,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并闹上法庭,最终在2025年4月28日达成和解。以下是具体介绍:事件起因:姜先生是锦鲤发烧友,因家中养的锦鲤长大,原鱼缸无法承载,便将地下室改建成大型养鱼池,并安装了过滤泵、增氧泵、大功率排风扇和排污泵等专业设备。他虽向小区物业报备,但未告知正上方一楼的李先生一家。矛盾产生与发展:养鱼池设备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李先生一家的生活,导致他们长期失眠。李先生与姜先生多次交涉,姜先生采取了加装隔音棉、更换低噪音设备等措施,但李先生仍觉得噪音未得到根本解决。此后,李先生找小区物业、居委会协调,希望姜先生拆除鱼池,姜先生则认为自己改造鱼池没有不合规之处,且投入成本高,不愿拆除,双方矛盾逐渐恶化。2024年,李先生将姜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拆除养鱼池及相关设备。案件审理:一审时,法院启动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地下室产生的噪音给楼上造成的噪音提升未超过相应标准,但李先生不服,认为鉴定过程有问题,且每个人对噪音感受不同,同时担心地下室大量存水影响房屋安全。2024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姜先生拆除养鱼池及相关设备,理由是生活安宁应优先保障,且鱼池存水对地下室安全有影响。姜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现场勘验发现,地下室设备全开时,李先生房屋内噪声分贝有明显变化。在2025年4月的二审庭审中,李先生坚持只有拆除鱼池才能解决失眠问题,姜先生认为拆除必要性不足。调解结果:考虑到鱼体迁移难度和后续执行问题,二审法官积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2025年4月28日,双方签署民事调解书,姜先生需在5月30日前把鱼运走并停用设备,7月30日前拆除鱼池和设备,将地下室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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