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丽热巴网络维权胜诉,黑粉被送达判决书
明星维权背后,是无数被网络恶意裹挟的普通人生活真实写照。
据企查查APP显示,10月22日,法院对迪丽热巴与姜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逾期未上诉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这已是近期公开的迪丽热巴多起维权案件中最新的一例。此前,迪丽热巴工作室曾发表维权声明,对侮辱诽谤迪丽热巴的侵权行为将继续采取法律措施。
01 多起案件获判:维权之路不孤单
在刚刚审结的姜某某案件之前,迪丽热巴已有多起网络侵权诉讼获得判决。
今年10月初,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了迪丽热巴与荀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荀某发布的博文缺乏事实依据,且言语粗鄙,构成对迪丽热巴的侮辱和诽谤,侵犯了其名誉权。
法院判决荀某向迪丽热巴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及合理支出3000元。
同样在10月,另一名被告王某某也因类似原因被法院判决向迪丽热巴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合理支出150元。
02 商业侵权频发:肖像权成重灾区
除了网络黑粉的侮辱诽谤,迪丽热巴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也常常成为商家侵权的重灾区。
今年7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海口美兰区伊讯科技商行公告送达了迪丽热巴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内容显示,该商行未经迪丽热巴许可,在其运营的账号上擅自使用多张迪丽热巴的肖像及姓名进行品牌和商品的宣传推广。
法院认为,这种行为足以让社会公众误以为迪丽热巴与商行销售的商品存在代言合作关系,商业使用目的明显,构成了对迪丽热巴肖像权及姓名权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该商行向迪丽热巴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
在同一天,三亚海棠金宝路电子商务商行也因侵犯迪丽热巴肖像权、姓名权,被判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这两起案件的判决生效后,被告均未履行致歉义务,迪丽热巴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3 维权坚持不懈:从个案到常态
迪丽热巴的维权行动并非一时兴起,而是持续性的法律行动。
天眼查App显示,今年5月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还向冯某公告送达了迪丽热巴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该案件已于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审理。
此外,今年10月13日,迪丽热巴还曾有一桩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开庭,被告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这些案件只是迪丽热巴维权之路的一部分。
早在2022年,迪丽热巴就曾与仙游千姿朵色贸易有限公司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获得胜诉。
当时法院查明,该公司未经迪丽热巴允许,在其店铺经营页面内使用13次迪丽热巴肖像,将其肖像与侵权产品“肌木泉紧致焕颜补水面膜”合成图片并配以迪丽热巴手写体、打印体签名,注明 “迪丽热巴倾情推荐” 字样,以品牌代言人的形式用于产品销售、招商宣传,误导消费者。
随着娱乐圈维权案例的增多,越来越多的明星像迪丽热巴一样选择用法律武器回击网络侵权。
不仅在维护自身权益,更是在重塑网络空间的言论边界。
从平台经济到个体责任,从“避风港原则”到“红旗原则”,法律正在数字空间划定言论自由的边界。
每一起这样的判决,不仅是对个别侵权者的惩戒,更是对网络行为规范的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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